貴陽礦山機器廠有限公司 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資產租賃招租方案
發布時間:
2024-07-02 15:26
來源:
一、資產概述
本次招租的國有資產位于貴陽市花溪區中曹路97號,建筑面積為59226.75㎡,標的物具體情況詳見租賃資產明細表(見附件一:點擊下載)
二、招租目的
本次招租的目的是為了盤活公司國有資產,提高資產利用率,增加營業收入。
三、招租范圍
本次招租的范圍為上述表格中所列明的公司國有資產。
四、招租方式
委托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,采用公開遴選方式開展招租工作。
五、履約保證金
履約保證金按兩個月租金計算收取,作為履約租賃標的保證金,合同終止后無息退還
六、租金
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租金后交付使用的原則,可選擇季付、半年付、年付,具體的支付方式將在雙方簽署的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。
七、招租的條件
(一)承租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法人或自然人。
(二)租賃資產經營范圍和用途為:加工、生產、倉儲等承租標的經營需合法合規,若在使用標的過程中發生違規、罰款等事宜均由承租方承擔,且我司有權終止合同。同時。經營項目一經確定,如需變更須書面報我司及相關部門同意。
(三)租賃資產作為獨立的一個整體進行租賃權的招租,承租方取得租賃使用權后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分租、轉租及違法經營活動,否則我司有權終止合同。
(四)如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,具體違約責任按照合同約定執行。
(五)意向承租方應在承租報名前,前往項目現場進行實地踏勘,充分了解標的的現狀及結構安全等相關事宜,意向承租方一經報名參與承租,視為已經現場查看與了解標的物相關信息,完全了解標的物的情況,并接受本次招租標的的現狀、瑕疵、修繕、改造等一切情況。
(六)如標的存在原承租戶的,若產生新承租方,新承租方需自行與原承租戶友好協商搬離移交等相關事宜,避免產生糾紛。
(七)意向承租方若承租標的用于加工、生產、化工倉儲等涉及環保部門管理的行業,需自行在標的所在地辦理環保審批手續,并獲得相應批復。
(八)承租人應當合理使用標的物,保持標的物的完好和整潔,不得隨意改動標的物結構和設施設備。如需改動,應當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由承租人承擔相關費用,租賃期滿無償移交出租方。
(九)在同等條件下,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。
八、租賃注意事項
(一)租賃期間承租人承擔水電等費用,并按時交納。
(二)本招租的租賃期為18個月,如出租人因政策性原因致使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的,合同自然終止,出租人不承擔違約責任。
貴陽礦山機器廠有限公司
2024年6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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